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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戴昶春 核稿:汪亚萍 终审:董华泽 时间:2023-11-24  浏览量:

一、学校简介

江苏省盐城中学,简称“盐中”,创办于1927年,初名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盐城中学“,随后改名为“江苏省立盐城中学”,江苏省盐城中学是江苏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四星级高中和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民间被誉为全省普通中学的“五朵金花”之一。办学以来,为祖国培育大量人才,成为了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一批重点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学校于2006年组建了江苏省盐城中学教育集团,包含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和盐城市初级中学三所学校,分设于毓龙路、鹿鸣路、康居路,占地面积共640多亩,学生一万余人,初步形成了“一个集团、两个学段、三所学校”的办学模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江苏省盐城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教师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盐城市教育局(网址:https://ycedu.yan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登记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zxoffice@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教育局、江苏省盐城中学进行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视报名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及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同分则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江苏省盐城中学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江苏省盐城中学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盐城市2024年名校优生“汇盐行动”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目标年薪不少于50万元。聘用后实绩突出者,可以进一步提高目标年薪。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教育局、江苏省盐城中学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8887698、88887600、88881565。

六、附件

 江苏省盐城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江苏省盐城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