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我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校研〔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经学生申请、培养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如下:
拟推荐上报2020级学科教学(化学)周欣梦、学科教学(语文)梁颖欣、学科教学(数学)陈瑾琨、学科教学(生物)唐元宵4位同学为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现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5日至21日)。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10月21日下午4点之前向研究生处或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研究生处0551-63673090
纪委办公室0551-63828647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