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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会议

来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刘晓丹 核稿:黄浩 终审: 董华泽 时间:2026-06-11  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新要求,紧扣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标准,分类优化专业学位培养体系,6月10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2026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会议。研究生院负责人、各相关学位点及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参会。

会议重点围绕教育硕士四个新增招生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制定、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优化两项任务进行研讨。研究生院介绍了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关于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最新要求,详细解读了新旧两版工程硕士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核心差异和修订注意事项。

会上,各参会人员围绕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交流。研究生院负责人对下一阶段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第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课程思政。各学位点要严格落实教指委关于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中培养目标制定、思政教育、思政课学分设置等硬性要求,落实课程思政全覆盖,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第二,摸清人才需求,加强调查研究。各学位点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到相应行业(企业)一线进行调研,掌握最新人才需求导向,及时调整课程体系设置,开设特色课程。第三,紧扣文件要求,加强多方论证。各学位点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要紧扣教指委相关文件要求,对照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指南设置好课程体系,要对标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执行好培养方案,并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特色。要开好培养方案论证会,邀请行(企)业一线专家、高校专家、教研员等多方参与论证,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进行审议,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规性、前瞻性。第四,严守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要组建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校级审核节点报送材料,高质量完成全部专业培养方案定稿工作。第五,编制课程标准,提高课程质量。教育硕士新增招生专业领域要在制定培养方案的同时,同步做好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和课程教学团队的组建,形成共研共教的良好教学生态。

此次专项会议厘清了2026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工作重难点,下一步,研究生院将联动各二级学院完成论证评审,优化完善教育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助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研究生院:刘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