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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汪亚萍 核稿:黄浩 终审: 董华泽 时间:2025-10-01  浏览量: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间可根据社会需求、条件保障、达线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学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不安排校内住宿,上课时间主要集中在寒暑假。

三、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年,基本学制3年。

四、奖助体系

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奖、助学金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

2.国家助学金:每生600元/月,每年10个月,定向就业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1000~5000元/年;

4.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补助315元/月。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合肥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要求。

(五)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报名前已在具有CN编号的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址及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的学籍学历、报考条件、专业要求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布审核结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核验或经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准考。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七、初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1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将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对复试考核总成绩和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除报考面向残障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九、其他

(一)复试、调剂、录取等办法将由学校另行制定并于复试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其他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为准。

(二)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提供任何考研书籍资料邮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