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对截止2023年10月19日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一、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信息详见附件。请考生仔细检查自己的报考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若因学校更名等其他原因,请按要求将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jschtzy@126.com),逾期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准考,责任考生自负。具体如下;
1.信息填写错误,校验未通过者(如:毕业年月有疑问),请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中毕业信息填写。
2.学籍学历审查未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学籍学历审查未通过的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教育部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请提供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下载的带公章的成绩证明,并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确保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审核结论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改报其他高校或其他专业。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请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修正报名信息。逾期未改报或修正后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2.审核结论为“‘毕业专业代码’填写有误,需修正后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务必及时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提交审核。
3.同等学力考生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至指定邮箱(yjschtzy@126.com),方可准考。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三、特别说明
1.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版)请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报名号+姓名+证明材料”命名,逾期不能提供材料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专业报考要求,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3.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或信息填报有误的考生请务必在10月25日前改报他校或修改报考信息。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最后一次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届时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更改报名信息,不予准考。
4.考生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也可关注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招生相关信息推送。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