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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研究生处 核稿: 终审:胡玉娟 时间:2021-01-30  浏览量:

 

 

各培养学院、相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防备疫情,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就寒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一)2020级研究生,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培养学院若无其他活动安排,学生于111日(星期一)至34日(星期四)放寒假,下学期35日(星期五,农历正月二十二)开学报到,3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2019级研究生,已完成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培养学院,可于111日放寒假;安排在19日至113日之间预答辩的学院于14日放假并书面报知研究生处具体预答辩时间;因特殊原因本学期不进行预答辩的学院要按照先前的通知书面说明原因及计划安排,并要求研究生于130日前再次提交论文电子版给自己的导师!假期导师要履行指导修改任务,学院下学期开学必须进行预答辩。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学及报到时间与2020级研究生相同。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寒假放假期间学校继续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放假期间不进校。

(二)研究生假期内尽量避免涉及公共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出行活动,学生离校,需向班主任报告和备案,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寒假研究生离返校信息登记表》。学生假期外出要注意自我防护,非必要不出门,务必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寒假研究生个人近期旅居情况登记申报表》做好出行轨迹记录,不得往返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时出具健康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各培养学院务必摸排一下,若有因返乡目的地为高风险地区无法返乡、暂时滞留学校的学生,须及时书面报告校疫情防控办获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安排班主任寒假期间密切联系学生,切实做好离校学生审核登记备案、安全教育管理和健康信息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在校生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接续做好假期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214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寒假研究生离返校信息登记表

2.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寒假研究生个人近期旅居情况登记表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