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评审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如下,已报校领导和教务处。
研究生高水平导师及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评审结果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7日下午4: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拨打研究生处电话0551-63676140或纪委电话0551-63828650。
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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