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申请延期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校研〔2026〕7号)要求,经各培养学院初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2项创新基金符合结项要求,拟同意结项;12项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结题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创新基金项目,作撤项处理。现将结题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51-63830148。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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