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及《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校研〔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2026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成立预答辩评审小组,由至少5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每组一线专家1~2人。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2026年1月16日前组织预答辩工作,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将经过校内导师审核签字的《研究生导师同意预答辩意见书》(附件1)和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交至预答辩秘书处。
各学院应在预答辩前3天将具体安排表(时间、地点、分组情况)(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处,学校将随机抽查各学院预答辩组织情况。
三、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会开始,并主持预答辩会。
2.校内导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包括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论文工作情况等)。校内导师须参加预答辩会,但不能作为自己所带研究生小组评委。
3.研究生以PPT形式汇报学位论文的框架、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就学位论文的格式、整体质量及创新成果等内容提出问题,并给出论文进一步修改意见及建议。
5.研究生认真记录并逐一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预答辩结论(是否同意申请正式答辩)。对存在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7.预答辩委员会向研究生和校内导师反馈预答辩结果。
8.预答辩秘书应认真记录预答辩过程及预答辩委员的主要观点,并反馈给研究生和校内导师。
四、相关要求
1.预答辩是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会诊”,是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认真组织预答辩工作,切勿流于形式。
2.预答辩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学位论文,旨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3.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对预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并按其要求对学位论文逐一进行修改和完善。
4.预答辩之前,经多次反复修改后的论文,研究生须自行完成查重检测,培养学院须核查研究生的查重检测结果并进行预答辩。
5.预答辩之后,导师指导研究生进一步修改论文。经修改后的论文将再接受学校查重检测和学位论文“盲审”。
6.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
7.做好论文培优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导师同意预答辩意见书
2.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
3.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