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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汪亚萍 核稿:刘晓丹 终审: 董华泽 时间:2025-07-08  浏览量:

各培养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设课程建设类和案例库建设类两个类型,限额如下:

类型申报备注
课程建设类1.线下理论课程1仅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必修课程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
3.实践课程2仅限工程类硕士实践教学课程
案例库建设类1.工程类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2
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2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创新引领。紧密联系国家、安徽省研究生教育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强化科教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二)坚持学术诚信。强化立项承诺落实,对个人“重立轻做”“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将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黑名单”,不予立项。

(三)坚持扶弱培强。优先支持新授权学位点课程建设,重点支持基础强、质量高的课程建设项目,推进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质量提升。有在研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四)坚持团队建设。强化校内外教师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保证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须明确具体课程负责人和校内外参与成员,由课程负责人组建建设团队。立项后的团队负责人和成员不得更改。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8月8日前,教师个人对标申报指南认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申报时间。

(二)学院评审。8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核、评审、公示,将推荐汇总表(党政双签)、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研究生处审核。8月25日前完成各培养学院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与汇总。

(四)学校评审。9月1日前研究生处根据学校限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30148

邮箱:8608890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供参考);

3.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书;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书;

5.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7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