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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毕业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进程(2024年上)

来源: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刘晓丹 核稿:汪亚萍 终审: 董华泽 时间:2024-03-07  浏览量:

工作进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寒假前

预答辩及反馈修改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完整装订论文2本,无法提交初稿并完成预答辩者按延期答辩处理。

2.各学科领域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小组至少由5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

3.预答辩完成后学院应及时向导师和学生反馈结果,以便进行论文修改。

申请人;培养学院

1.定稿后的装订论文2本(申请人提供);

2.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秘书提供)。

116日-2月25

修改论文

师生利用网络指导与修改毕业论文。

申请人;导师

校内外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审核和指导。

2月26日-3月5

修改论文

1.师生利用线下指导与修改毕业论文;2.论文自行查重检测,查重率超过20%者,在导师指导下再修改。3.导师进行审核。

申请人;导师

校内外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审核和指导。

3月6日-17

提交论文及审查学位申请资格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已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供校级查重,同时提交本人实践教学授课视频;

2.培养学院对学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课程学习达到规定学分;

“三步实习”合格;

专业学术活动达到规定次数(5次及以上);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合格。

申请人;培养学院;研究生处

1.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院提供);

2.“三步实习”手册(申请人提供);

3.学术活动记录本(申请人提供);

4.思想政治考核表(申请人提供);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提供)。

3月18-19

上报名单及材料

培养学院上报学位申请资格人名单及申请人用于查重及盲审的论文电子版及授课视频。



3月20日-25

论文校级查重

1.答辩论文须参加论文查重(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为检测不合格,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盲审);

2.检测不合格者按延期答辩处理。

申请人;培养学院;研究生处

提交用于查重论文电子版一份(申请人提供)。

3月26日-4月26

盲审评阅

查重合格者全部参加盲审评阅(凡涉及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处空白,后记或致谢删除,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处)。

培养学院;研究生处

1.盲审合格者,参加论文答辩;

2.盲审不合格者,按延期答辩处理。

4月27-5月8

论文修改

按照盲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

申请人;导师

校内外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和指导。

5月9日-19

论文答辩及推优

1.答辩前一周,学院将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如未进行审核,将视为无效答辩),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完整学位论文7本;

2.答辩前一天,各培养学院在校内主要公告栏张贴“论文答辩”公告,组织答辩;

3.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推选本专业领域优秀论文(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培养学院;研究生处

1.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书、学位申请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等材料;

2.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过程性记录;

3.提交学院优秀论文名单及相关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召开委员会议,对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授予或暂缓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2.审议后,将答辩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整理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学院提供)。

5月下旬

毕业档案整理优秀论文审核

1.各学院做好各类研究生培养档案整理与归档,且须准备正式定稿论文一式二份;

2.研究生处 5月22日将所上报优秀论文再次审核。

培养学院;研究生处

纸质版论文须有研究生及导师签字(1本学院保存,1本存放学生档案交至档案馆保存)。

6月上中旬

论文归档校级再次查重;学位评定

1.答辩合格者,学院于6月1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2.对提交的定稿论文,研究生处再次查重;

3.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通过授予或暂缓授予硕士研究生学位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处

汇总并上报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秘书提供)。

6月下旬

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

1.学校根据情况,届时统一安排;

2.硕士生提交离校所需材料,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材料,离校。

研究生处;申请人

申请人办理《离校手续单》(申请人、相关部门)。